,是我自己申请去的,因为顾医生是那边内分泌科的执行主任。”
他的工作是费了一番周折的,两个月前提出申请,整个科室都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自愿去分院。
而且,他还在自己的申请材料里填报了二十年的一型病史,同时提供了自己过去十年的病历,用来证明病情稳定,最近三年的动态血糖监测数据,以证明日常工作期间血糖达标率大于百分之九十,以及既往的考勤与绩效记录,证明工作能力。
综合面试之后,据消息灵通人士传说,从本科室到人事科,再到院办领导,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讨论。
有人倒自己的苦水,说医生不得病吗? 挂着水还在值班,手术室里做手术做到低血糖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医院里不知道多少医生自身患有慢病,糖尿病大概可以算是其中最不足道的了。
但也有人反驳,说那都是二型,四五六七十岁的人了。而且,A 医附留用规培生的基本要求中有一条,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不仅最后四个字,其余整句都要划重点。
也就是说,辛勤的问题不光是身体原因,他未能在申请博后并轨规培项目的时候如实填报自己的慢性病史,是否应当视为一种不诚信的行为?
人事科因此给了劳动法层面的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和判例,只要病情和工作需要并不强相关,隐瞒的病史对工作没有实质性影响,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能够胜任工作,法院一般倾向于认定为无需披露的情形。辛勤在内科任职,属于低风险,但仍旧建议在入职体检时如实申报,避免后续纠纷。
总之各种说法都有,一切悬而未定。
最终还是有人站出来替他说话,提出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如果他从一开始就如实填报,是否还能有这个机会证明自己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的劳动强度?
第二个,尽管中国有着庞大的糖尿病患者群体,却极少有人愿意公开自己的病史,虽然可以把这解释为一种风俗习惯,但曾经有儿童慈善基金会为了鼓励患病儿童及其家长积极治疗,尝试编纂《中国 T1D 人物报告》,结果因为找不到足够的案例未能成稿,直到最近几年才渐渐开始有一型患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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