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上的陶瓷马克杯,挥臂就要抡出去时又忽地一顿,不知是心疼杯还是心疼人。
就在她犹豫的片刻,陈行简一个疾冲狮子一样扑了上来,杜思贝痛叫一声,回过神时她整个人都被陈行简压在腿下。
他牢牢占据上风:“今晚咱俩到底谁死一个?敢偷袭我,嗯?”
“……唔!”杜思贝瞪大眼睛,双手扒住卡在脖子上的那双手,无力地拍打,力气越来越弱。
“……”
陈行简突然一阵紧张,松开手,拍了拍杜思贝脸颊:“喂!”
杜思贝泪眼朦胧望着他,陈行简心软了,弯起食指给她擦拭眼角:“行了行了,有话好好——”
他倒吸一口凉气。
杜思贝扳起他手腕就咬了下去,牙齿深深陷进陈行简手腕侧面最容易连皮带肉一起咬的地方。
一边咬,一边拿猩红的眼睛瞪他,兔子急了也有撕烂敌人的心。
“我了个……”陈行简惊厥得打了一个抖,另一只手轻易就能劈开杜思贝,但他左手在空中抓了又松,愣是对她下不去手。
就这么忍了得有几分钟,屋里安静,两人粗重的呼吸此起彼伏。
“啊——”杜思贝终于耗尽全身力气,松了口,重重躺回枕头。
她仰面朝天,对上陈行简幽深的目光,嘴角扯出破罐子破摔的笑意:“疼吗?疼就对了。你看我干什么?想咬回来吗,来啊,反正咱俩这辈子都是仇人了,尽情互相伤害吧!”
陈行简低下头,看着右腕绛红发紫的齿痕,上下两排清晰的牙印,密密麻麻的,全是出血点。
可想而知咬的人有多恨他。
“有碘酒吗?”他问。
杜思贝眯了下眼睛:“干嘛。”
“我处理一下。”
陈行简揭开右手的纱布,大拇指上被印刷机割开的那道血口,结了痂,一条约莫三寸长的棕疤,像蜈蚣在他手上爬。
“伤口刚才沾了水,有点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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