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开口:“不知道有没有荣幸请余总身边这位美丽的小姐替我引路?刚才喝多了,头有点晕。”余尽欢从刚刚到这开始眼睛就长朝尧身上似的,听到周群的声音才回神。微笑着大方回应道:“当然可以。”说完,她又忍不住瞟向朝尧。余琴笑着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介绍道:“这是我女儿欢欢,朝尧应该还有印象吧?”朝尧点头,眉眼带笑:“我记得上一次见欢欢的时候,你才上初三吧。”男人稍微偏长的发梢自然地落在额头上,散发出随性的气息。眼睛弯弯,卧蚕还堆在眼下,整张脸精致而锋利。余尽欢第一次与朝尧对视,有些愣神:“可是我怎么不记得…”她清楚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朝尧就是在前两天那家餐厅的vip休息室。他的长相和颈侧那颗有些偏红的痣让余尽欢尤为印象深刻。只是当时对方面色冷淡,还一副嫌弃她怀里小狗的模样,让她好感瞬间下降,但还是因为对方的长相,她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直接导致她和迎面走来的侍应生撞在一起,咖啡泼在了小狗身上,惹得她很是恼火。可眼前的男人完全不同——笑容温柔,亲切地喊她“欢欢”,原来他早就认识自己?朝尧随口道:“这说明那时我存在感不强,像我就记得欢欢很可爱。”朝尧和余琴相视一笑,余尽欢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话有些失礼,条件反射般低下头,脸微红,但又忍不住抬起眼,看向对面和爸爸聊天的男人。会场色调低沉,只有水晶灯光轻盈斑驳,映在他的肩背上。微弱的光亮滑过他的轮廓,勾画出带着少年感的笔直的身形,以及与之矛盾的成熟男人的线条。所以即使只是这一点微弱的光亮,也足以让他的外貌从周围的或矮胖臃肿或清瘦的人影中脱颖而出。余尽欢的目光不自觉在朝尧的脸上游走。或者说场内不少的年轻女性,都在时不时地转头看向朝尧。但只有余尽欢作为明恒董事长的孙女,大大方方地跟他说上了话。真好看……鼻子眼睛眉毛五官好看,讲话时露出的白色牙齿也很整洁好看,笑的也好看。原来他笑起来是这样的。余琴摆了摆手:“好了别让人家久等了。”示意余尽欢可以带周群离开。余尽欢三步一回头,直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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