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她刚满十六岁时。
她第一次入秘境中带回来的一只养了一年多的小白狐被一位师兄的徒弟捉去,说是难得的灵狐。
那只狐狸被剥了皮,拆了骨。她发现时,就剩下一些烂肉碎肉了。
那是姜瑾珩第一次体会到,失去是什么滋味。
那时师尊知道了这件事,虽然罚那人受八十八下雷罚鞭刑,三年内每日正午时分在宗门大殿前跪上一个时辰,可她的小白狐到底是回不来了。
最令姜瑾珩生气的,还是那人不屑一顾,并不服气的态度。
他始终觉得是因为冒犯到了宗主最疼爱的小徒弟才受到如此惩罚,而不是因为折辱了一条性命。
她养了一年的白狐,早就将它视作家人伙伴,缘何因为它妖兽的身份,便轻贱了它的命。
那时起,姜瑾珩才渐渐领会到师尊说的代价是如何衡量的。
于动手的那人来说,白狐只不过是他眼中的材料,简简单单就可捉过来,剥皮抽筋碎骨,打着为同门研药的名号,做尽屠夫才做的事情。
就算被发现了,也鲜少会被处以同等的罪责。
但白狐于自己而言,是无可替代的东西。
是规则让他们觉得有些东西自出生起就是材料,是规则让他们觉得就算因此犯了错,也不应该被追究,被责罚。
自那时起,姜瑾珩也开始帮着鹤云一起攥写新的符书丹书,只不过还未完成,那女人就突然说要云游去了。
鹤云也没说理由,只将写到大半的符书丹书尽数交予了她,说是让她完成,等回到宗门,还要好好检查一番。
虽然有躲懒的嫌疑,但姜瑾珩还是照着她说的继续下去,如今又过了百余年,那两本书也快要完成了。
姜瑾珩脑子里一边想着这事一边被符亦带着往前走,没注意到她忽然停下来,整个人撞了下去,只听到一声吃疼,才反应过来。
“没事吧。”
还疼着的地方被突然撞了一下,能没事么,符亦疼得直咬牙,一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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