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至,再加上他还得同时负担一个痴痴呆呆的金翎,这就不得不让他多做出一些打算了。
辜镕想也是这样的结果,便点了点头,自觉是对老朋友有了个交代。他借了一个擅长计算的会计给朝天铮,要他把行李收拾完毕,同时向学校办理退学,洋行里的财产也要做好转移。
朝天铮全都答应下来。
回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医院,犹豫半天,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问了医生一个问题:“有没有办法可以改变眼珠的颜色?”
金翎的病时好时坏,假使他能够把眼珠变成黑色,金翎或许就能够好受些。他实在不想再看到金翎每次大梦初醒时那种痛彻心扉的眼神,倒宁可金翎永远地把他当成他爸爸。
他得到了一个否定的答案,有些怅然若失地回了家。
不过改不了颜色也没关系,再过二十年,等他到了爸爸这个年纪,差不多也就是爸爸那个模样。
走上台阶,他推开了客厅的门,一眼看见金翎就躺在百叶窗下的竹榻上。
榻边的桌上摆了一支灰色的钢制注射器,一格格的日光朦胧地照在榻上那个漂亮的青年身上,他的嘴唇粉红,眼睛轻轻闭着,雪白的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机械表,面色是种平静的温柔。
朝天铮的心跳停了一刹那,他迟滞地站在原地,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捏了一把,说痛,还有些无助,几乎无法行动也无法呼吸。
一瞬间,他恍然回到第一次见到金翎那天,那天他也是下学回家,在家里看见了这个陌生人。
那时金翎穿着单薄的淡紫色短褂,白纱裤,旖丽地倚在一张大榻上打盹,墙角紫色的丁香花随风吹到他的身上,香气散开,是种叫人无法忘记的馥郁。
他当时心里就想,好漂亮的一个青年,简直是从画里走出来。故梦重温,可这次,他没法再轻易下定论,认为金翎只是简单地睡着了。
朝天铮缓慢地抬脚向榻前走去,心里不断地重复:“不要,不要,别这样对我。”
他伸出颤抖的手指探向金翎的鼻尖,当感受到微弱却平稳的呼吸时,他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后背当即起了一层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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