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随着豪强们的死去,被送到陆离面前来的是一箱箱交完任务后仍有剩余的钱财。
所以哪怕从功利角度来看,去榨那些穷到自己都只剩下一把骨头的黔首的油,哪里比得上这些一个个被养的膘肥体壮,被黄巾收割过一波仍有剩余的豪强呢。
有些事情既然要做,自然是要做绝,可偏偏陆离还真的不能做绝,因为有不少县令、县长本身就出身豪强,而且在陆离的带动下做的不错。
陆离不可能将自己杀成一个光杆司令,甚至就算是眼前杀的这些,明面上也是需要给出一个由的。
而这个时期最好的由除了反贼还能有什么呢。
他们都派人去纠结黔首闹事了,甚至前不久还包围了郡守,这不是反贼这是什么?!
不过在成为反贼之前,田地还是属于他们的,该缴纳的税款自然也不能少。毕竟当时陆离分完地,他们确实是跑出来拿着地契闹了。
但一码归一码,为了他们的田地交税不能将他们的反贼行径掩盖过去。
所以虽然他们响应中央命令(被迫)交税了,但因为他们当了反贼,大汉不会有一寸土地是属于反贼的。
这一次,陆离的分田才是真的完成了。
而他作为郡守虽然对郡内事务完全可以独断专行,却也要面对刺史的管辖,而刺史是有权对治下郡守的某些错误行径、又或者是不公判案进行处置的。
这些豪强世代联姻、盘根错节,陆离可不会认为自己这边的杀完了,后续就完全处干净了。
得到的钱财他几乎一点没留,一部分作为对国家税令的执行交了上去,另一部分自然是献给刺史大人以支持对美丽青州的建设了。
人总是要合群的,虽然隔壁就有一上任罢了好多位县长、县令,大力顿的济南相,但对方显然在被众人定为了不合群的那个。
哪怕这是陆离初步选定的未来老板,但他可不准备在这个时候跟对方一起不合群。
他们现在看似官职相当,但在抵御风险上绝对不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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