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回老家,却被小地方的村官霸占分红和宅基地,如果不是长辈的坟都埋在那片山上,他们都不会回去。
或许等江素锦不在了,就不会再回去。
江济堂和那个地方唯一的联系是江女士。而她很早就打算好了,死了就撒海里,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等扫了墓,就去我长大的地方,是个小县城,比较多人情往来,也比较闭塞。”被一串珠帘挑起年少时的回忆,江济堂和他说着小时候找草珠子穿门帘的童年故事。
“其实也才十年,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大概因为世界变化太快,回忆总是追不上时间。”
帕森斯认真听着,无论上辈子的江济堂,还是这辈子的,他的生活总是能吸引到过于单调的他,似乎那里有一辈子也挖不完的惊喜。
他还想了想自己有没有什么可以吸引到挚友的童年趣事,然而竟没有。他的生活只有上学、各种课外学习、讨厌的应酬。
当然,别人的生活并不这样,所以可能是因为他本人就比较无趣。
帕森斯天性里喜欢马和奔驰,于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养了马。但只能交给专业饲养员,一个月都摸不到两回,也跑不痛快。
最后他将马和马场都转手。
阴差阳错的,挚友却送了他一匹,只是那匹马还小,要骑着飞跃,还需要时间。
其他交通工具么。
飙车,总觉得不够快。
私人飞机,够快,但他不喜欢离开地面的感觉。
听说大海神秘浩渺,能洗涤心灵,于是买了游艇。但出了海才发现日复一日对着大海的生活多么无聊。
买下和卖出那两天,是他拥有游艇之后最快乐的两天。
至于其他同龄人热衷的活动。
派对,吵。
聚会,无聊。
投资创业,对金钱没有欲望。
帕森斯最终认清不是环境的问题,是他这个人就是这么乏味。
好在他继承了足够多的财产,又有足够出众的外貌。在金钱和颜值的美化下,大家对他的印象并不是无聊乏味,而是高冷孤僻。
面无表情的时候也不是因为无聊在发呆,而是用审视的目光挑剔着世俗堕落的世界。
虽然他就是在发呆。
“几点下班,我们一起把书柜填满?”
帕森斯看看手表:“今天已经没其他事了。”随时可以下班。
“自己当老板就是快乐,带头翘班。”江济堂勾住他脖子,“那我们撤?”
“嗯。”
帕森斯穿好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