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有种熟悉感,像是已经认识了这个人很多年。
【二】
提到游星戈,周围人对他的印象就是长得帅成绩好阳光开朗篮球打得很好还总是当班长的帅哥,游星戈自己会再加上一条:他觉得自己吉他弹得很好。
程际野呢,是比他大一级的、京都大学的风云学长,和室友组了个乐队,正巧缺了个吉他手,游星戈正好学了蛮多年吉他,命运让他们遇见,巧得很。
他和程际野熟得快,黑沉色眼睛的年轻人在翻他写下的谱子时总是一丝不苟又小心翼翼,乐队里的其他人这时候会调侃,程际野也不恼,年纪轻轻虽然藏不住心事,但是已经有了端成的影子。
游星戈当然是很讨人喜欢的年轻人,脾气好,眉眼弯弯,是会蹲在宿舍楼下耐心喂猫侧脸温柔的邻家哥哥类型,给人感觉没准哪天就能在表彰见义勇为的新闻上见到他的名字,而且吉他弹得又好,刚入学就吸引了不少新生老生的目光,但是程际野并不是因为这个才注意到他的。
程际野只是觉得,写出这样的歌的人是很耐人寻味的,与其说是游星戈的歌,不如说是游星戈这个人,他给他一种熟悉感,这种熟悉感像是日复一日的太阳升起时早晨的空气一样,涌进鼻腔的时候带着露水的味道,而他已呼吸了很多年。
忙着兼顾学业和乐队的年轻人于是下了个自认为准确的定义:这是个一见如故很有共同语言的朋友。
即将要把自己的大学生活过得多姿多彩的游星戈知道他的想法后也会认同,但是比起朋友,他总觉得换一个词或许更能形容程际野给他的感觉。
程际野是很特别的。
这天下午他刚刚下课,书包还没放下就要去琴房楼,路上遇到个一头大波浪的美艳学姐,正巧在和程际野说话,看到他过来友好地点点头就走了,程际野顺手就把他的吉他提走,要一块去琴房。
他们琴房楼层很高,乐队其他人都没下课,金发混血的鼓手没一会就发来短信,说是选修课他们都不敢逃,没办法,最后排练室只有他们两个,游星戈就拿起吉他坐在阳台边上弹,一条腿搭在那里,姿态很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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