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有自己的小心思, 但小心思全写在脸上。有些智商, 但智商只用在如何让主人更喜欢自己上。
并且, 喜欢被命令。
“你要是吃了别人,染上了别人的杂质,我就不会要你了。”
“不会的, 我是属于菀菀的。只属于菀菀的。”
“要是被我发现你对我撒谎, 你对我隐瞒,我也不会要你。”
“不会的、不会的……我对菀菀发过誓的。别不要我。”
“好……你可以开饭了。”
说不害怕一定是嘴硬逞强。每次看见林煦阳的本体, 桃菀都会出上一背脊冷汗,更别说是被林煦阳钻入腹中吞噬血肉。
只是, 在这之上, 桃菀还抱着另一种心思。
这种心思完全压过了桃菀心中的恐惧。
吃吧, 快吃吧。
你将我吞吃殆尽的那一天, 就是我解脱的那一天。
你没能忍住欲|望,还是吃了其他人的那一天, 就是你背叛我、我合理抛弃你的那一天。
……
每次被林煦阳吞噬过血肉后,桃菀都会十分的疲惫,今天也不例外。
莫名其妙地就被周海航拖黑,换作平时桃菀高低会打个电话给周海航。这会儿桃菀却是困倦地睡着在座椅上。
林煦阳把桃菀抱回了卧室。至于桃菀的手机……祂只是忘了帮菀菀把手机拿回卧室里,怎么能算祂故意把菀菀的手机落在外面呢?
一放寒假,桃菀就飞去了杭州。拍完汉服写真后,她又应邀飞去了上海,给一个lo牌做模特。
整个寒假,桃菀都没想起来联系周海航。以至于开学后再见到周海航,她本能地就错开了视线,装成了和周海航不认识的样子。
——她和周海航本就没有多深的交情,上次见面时又闹得不怎么愉快。之后两人别说修复关系了,周海航甚至讨厌她讨厌到直接拖黑的地步。她现在再凑上去人家多半也只会觉得厌恶,她又何必自讨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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