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姑娘,什么时候可以吃呀?”
此言一出, 藜麦的目光也迅速从锅中收回来,转移到藜荞身上。
在做菜这方面,她也就是会口头说说,真正的操作者还得是藜荞。
注意到三人锁定的目光,藜荞转身取来筷子,在三人灼热的视线下,将其插在排骨上。
当筷子穿透排骨的一瞬间,她能够明显地感受到厨房的气氛突然活跃起来。
“可以吃了。”
下一秒,沈万银猛地站起身,主动说:
“我去盛饭。”
藜菽不放心一个贵公子盛饭,连忙站起来,提议道:
“我来帮忙。”
藜麦安心地坐在位置上,等待两人的出现。
当碗筷都落入手中,她已经被鼻尖的香味牢牢牵引住心神,根本想不起往常的流程,直接将筷子朝锅中伸去。
一下子,她就抓住了泛着粉色咸肉。
瘦肉部分是诱人的粉色,肥肉部分经过长时间的炖煮,早已经呈现出透明状,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旁边是淡粉色的排骨、嫩黄色的春笋和翠绿的莴笋。
几种鲜嫩的色彩组合在一起,仿佛春天扑面而来。
在春天的诱惑下,藜麦迅速将咸肉塞进嘴里。
刚入口,舌尖立即被浸满春天气息的汤汁所震撼,鲜甜的滋味在口中爆开,直冲大脑。
在香味的吸引下,藜麦下意识地咬下嘴里的咸肉。
瘦肉中吸饱的汤汁瞬间迸溅开来,比起单纯的汤,其中还夹杂着咸肉独有的咸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