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避之不及的东西。
可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天喝清粥喝多了,他忽然觉得自己的肚子开始躁动,饥饿感逐渐从肚子蔓延至全身。
那种汹涌而来的饥饿感,几乎快要将沈万银扑倒。
他不受控制地快步朝厨房走去,自顾自地拿起一个凳子坐下。
两排浓密狭长的眼睫毛眨巴眨巴,诉说着心中的渴望。
但此时藜菽和藜荞都沉浸在晚饭的制作当中,根本抽不出心神观察其他人的状况。
等两道菜都浸入漫长的炖煮环节,藜菽更是快步离开厨房,去河岸帮忙把猪肉全部扛回来。
藜荞也没有闲着,取出盐和香料粉,准备开始腌制猪肉。
一段时间下来,黎家人早已经习惯取得猎物之后的流程。
沈万银就这样一边忍受饥饿,一边饶有兴致地观察黎家三人的动作。
目光停留在藜麦身上的时间最长。
虽然今天他刚刚听过藜菽所说的藜麦打猎成就,但是和此刻真真正正看见还是不一样的。
沈万银真的非常好奇,一个姑娘是怎么有如此大的本事。
一时间,心中的好奇甚至压过饥饿感,让人忍不住开口询问。
“藜姑娘,你是怎么杀的野猪?我看这野猪的个头可不小,至少是你的两倍重。”
“刀一砍就行。”
藜麦并没有和外人解释的必要,但看在沈万银是即将给付“晶核”的人,她勉强给出几个字。
却不想一句话直接点燃沈万银的热情。
“刀!藜姑娘你使的是刀?”
“是寿亭侯的青龙偃月刀?还是前朝所用横刀?还是传说中的苗刀?”
“我听说定南侯有一把宝刀,削铁如泥,出刀必饮血。”
明明是自言自语,沈万银语气还越说越有劲,恨不得和人分享自己曾经听过的所有传闻。
藜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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