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朝林地上走去,看着兴高采烈地队员们,阿贝尔露出笑容:“大丰收啊。”
“是啊,这下冬天就好过了。”萨姆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多亏了你!”
阿贝尔笑了笑:“要不是大家一起做了陷阱,凭我一个可搞不定这么多野猪。”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萨姆咧开嘴,“放心,等会儿一定给你留只最肥的。”
一个巡猎队员听见了,立马说:“不行,太肥了不好吃,要最壮实的才好!”
“没错,有肥有瘦才是最好的!”
“阿贝尔你等着,我给你挑个最壮的!”
“还要皮完整的,剥下来才好做衣服。野猪皮可保暖了,做成衣服也好看,诺曼先生不是要去男爵家里上课吗?正好做成大衣穿。”
“我来剥,剥猪皮我有经验,保证漂漂亮亮剥下来!”
“那猪肉就放我家处理吧,我家那几个小子天天瞎闹腾,一身使不完的劲儿,正好给他们找点事干。”
“那还不如放我家,我家上个月才买的快刀,一起切好了再给阿贝尔他们送过去!”
巡猎队员们自顾自地高声谈论,三言两语的,连谁家洗、谁家切、谁家腌都分配好了,让一旁插不进话的阿贝尔哭笑不得。
他几次张嘴试图说点什么,结果根本没人理他,萨姆哈哈笑着说,“你就别管了,等会儿早点回去,让诺曼先生别做晚饭了,晚上我给你们送点麦酒和猪排,让你们尝尝我爸的手艺。”
老萨姆年轻的时候曾在城里的酒馆当小工,见过怎么制作一些下酒菜,又加了自己的一些理解,做出的猪排别有一番风味。
可惜年纪大了,萨姆又没能继承他在厨艺上的天赋,不然也能去城里开一家酒馆了。
阿贝尔想了想,没有拒绝。
老萨姆做的菜确实好吃,而且最近一段时间,诺曼偶尔会表现的蔫蔫的,没什么精神的样子,正好吃点好的补补。
于是他笑着说:“那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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