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西的脸红了红,她急忙扯着权振东继续向前走:“我……我们快走吧,这里没什么好看的……”
“咦,前面好像有人在表演啊,我们去看一看好不好?”沈宁西故意很夸张的说到。
权振东却稳如磐石,他牢牢的站在那里一步也没动,看着沈宁西一直笑:“急什么,这地方对你来讲不是很有特殊意义吗?怎么都不多看一眼就走啊?”
沈宁西两眼望天:“有吗?我怎么不记得?”
说不记得,耳尖却悄悄的红了。
权振东看的直乐,他故意坏心眼的说到:“真的不记得了?要我提醒你一下吗?五年前的庙会上……”
他正要把那个故事说完,沈宁西却跳着脚捂住了他的嘴巴:“不许说不许说!”
因为实在太丢人了!
五年前她和同学逛庙会,结果钱包被人偷了,她发现了小偷离去的背影,然后拔腿狂奔,在就快要追上的时候前面一个人突然蹲下来系鞋带,她一个没刹住车就扑到了人家背上,还因为冲力太大直接将人家撞趴在了地上。
嗯,那个人就是权振东。
听说她是钱包被人偷了之后权振东也是奋起直追,最后中午抓住了小偷拿回了她的钱包。
更丢人的是,她一时激动说了一句:“谢谢警察叔叔。”
然后权振东一脸错愕的看着她:“我哪里像叔叔了?”
那一年她十五,他二十四。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这位‘警察叔叔’是住在隔壁街的。
而且两人还上过相同的幼稚园小学初中高中,只不过她上幼稚园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初中,她小学的时候他高中,她高中的时候他已经把大学玩了个转。
也许是因为在相同的空间里生活过,两个人很聊得来,最后还走到了一起。
权振东眉眼弯弯的看着这个几乎全部挂在他身上的女孩,握住她的手,一脸戏谑的说到:“你现在怎么不叫我叔叔了?”
沈宁西却红着脸跑了。
&em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5页